戚厌厮混一夜后,唇舌焦渴,移步到了客厅。
夏依依坐在沙发上,双眼充满血丝。
戚厌顿了一下,又若无其事经过她。
“啪!”
夏依依手里的抱枕泄愤般砸他身上,委屈又失控地质问一通,“戚厌,你什么意思啊,你睡了她,那我算什么啊!你别忘了,是谁把热牛奶泼你身上,又是谁害得你淋雨生病,那就是个害人精你知道吗!”
夏依依的控诉戛然而止。
绯红披了件男士衬衣就出来了,头发是湿着的,她姿势自然缠上了戚厌,“干什么呢,孤男寡女的,背后说我坏话呀?”
她踮脚去亲他的脸颊。
戚厌冷漠避开,“你知道你口臭吗?”
“很臭吗?”
女人眨了眨眼,冲着他的面颊,嘴唇呵出一口气,很淡的烟草味,夹着薄荷的清凉。
戚厌被猝不及防地喷了一口气,“你干什么!”
他恼怒不已,指腹擦拭脸庞,仿佛那上面还残留着妖精的蜘蛛遗丝。
“验证口臭。”绯红一本正经。
戚厌:“……”
他压抑着暴怒的情绪,冷冷道,“滚回去穿衣服!”
绯红就不。
她笑嘻嘻蹭了下他的喉结,旁若无人地纠缠他,“怎么了,你不喜欢下衣失踪呀?那你喜欢什么呢?我穿给你看好不好?”她就像一个刚与男友胡闹完的小女孩,身子热乎乎地靠着他,双手捧着鲜花与爱意,欲要博他欢心。
假的。
戚厌嗤笑。
系统:‘宿主,你看看男主,笑容三分嘲笑三分凉薄四分不把你放在眼底,你演技很失败啊。’
系统不择余力打击她。
绯红却不以为然:‘你是没看见这弟弟浪/叫的样子。’
系统:‘我靠!你闭嘴!’
夏依依被他们活生生气跑了。
绯红懒洋洋靠在戚厌的肩头,“喏,人都气哭了,你不追啊。”
戚厌伸手掰开她的脸,面无表情,“离我远点。”
“好吧,如你所愿——”
绯红摊手,转过身,袅袅娜娜去了厨房。她翻开冰箱,随意拎出一瓶矿泉水。
啪嗒。
瓶盖被她反手扔进身后的厨余垃圾桶。
“漂亮!”
她给自己吹了个口哨。
戚厌不进来,就站在门口看她,目光明暗不定。而绯红倚着冰箱,长腿交叉,慢吞吞地咽着冰水,眼波销魂,红唇作妖。
距离3.7米。
绯红发现一个有趣的细节,除非亲热或者她主动靠近,这人都会在三米开外的地方注视她,像是隔了一层云海,冷漠又疏离。
她嘴角微勾,却不挑破。
又是一日午后,绯红在阳台花园过起了养老的生活。
“啪——”
一叠资料被摔在绯红的面前。
“这什么呀?”
她摆弄着一瓶指甲油,眼皮不带抬的。
“阚定权,你要勾引的男人。”戚厌不带丝毫感情,“阚太太,也就是他妈,半月后会举行一个慈善晚会,我让人做了手脚,她捐献的翡翠头面是假的,到时候你就帮她圆场,让金家重新搭上阚家这艘大船。”
“金家?”她俯下腰,旋开瓶盖,“金家不是被你吞并了吗?”
戚厌与金父虚以委蛇,进入集团之后,得到了高层决策的权柄,从而做空金氏。
金父筹谋多年,竟败在了自己亲手养出的小狼崽子上,他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决定与戚厌同归于尽。戚厌早就收买了他的助手,金父自食恶果,爆出逃税丑闻,叛了七年有期徒刑,高层来了一次大换血。
戚厌的目光从她的锁骨上的嫣红吻痕错开。
“明面上是这样,但烂船也有三千铁钉,如今金家风雨飘摇,阚定权想必很乐意接受你这份嫁妆。年轻掌舵者初次登台,没有一场波澜壮阔的征伐,他怎么甘心?”
金家和她只是诱饵。
阚定权只要沾上金家的债,他就别想干净脱身,他扒也要扒下他一层血皮。
“你这是要做死阚定权啊。”
绯红一边感叹,一边细致涂着她的指甲。
“我对做死男人没什么兴趣。”
他欺身而上,熟练叼起她的颈肉。
“所以还是你去死吧。”
“你先等等,我指甲还没涂完……”
绯红醒来之时,男人早已不见,只有她的双脚被人捆着,固定在一个桌子上。脚趾头的指甲全被涂上了。其中她涂了两个,颜色清新的牛油果色,俗称绿帽色。他似乎显出了一丝不悦,硬是把牛油果绿换成了蓝莓冰沙色。
哎哟,这小气鬼。
明明是他要给自己戴绿帽的,还迁怒她。
也许是见不惯她游手好闲的样子,戚厌强迫绯红走行程。
首先她要在自家的金信集团“走马上任”。
戚厌表现得就像是她拿住了他什么把柄似的,心不甘情不愿吐出了25%的股份,在他的推波助澜下,绯红正式成为董事会的一员。另外他要她强势召开记者会,她的作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金信集团的未来前景。
比起夏依依胆小怕事的性子,绯红站在记者面前毫不露怯,甚至颇有兴致逗起了其中一个小男孩,非把对方弄得面红耳赤落荒而逃。
记者会气氛很好,人们也对大小姐大为改观。
绯红在记者会上透露三个微妙的信息。
其一,我有戚厌的把柄,他暂时要听我的话。其二,我现在单身,需要一份门当户对的联姻,巩固我在集团的地位。第三,我对盟友从不小气,凡是能帮我的,我必定重谢,当然,我更珍惜雪中送炭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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