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是一条分水岭。
我发现现在的自己不化妆根本不敢出去见人。肤色变得暗淡,眼角处有了些许细纹,每次洗头,头发一抓就是一大把。
虽然低血糖症状似乎不治而愈,可自己隐隐约约感觉着身体某些机能正在退化。
面对苍老,谁都无能为力。
但我开始学会了包装自己,让那些名贵的化妆品来掩盖自己所有的因为岁月而变得不堪的痕迹。
我学会了淡泊,也看淡了世俗。
我学会了化妆,学会了配搭衣服,习惯了高跟鞋和戴着面具生活。每当我化好了妆,披上了厚厚的保护色,我便拥有着看起来就如同20岁女生那般精致的皮肤。
我买了一台劳斯莱斯幻影,落地价1072万,我刷卡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甚至看到那两个年轻销售员的眼神里散发的仰慕之情。
她们言姐前言姐后的,态度谦逊卑微,语气温和细软。我看到她们努力讨好的样子,突然想起当年的自己,不禁感慨:曾经的我在那些有钱人的眼里,是多么卑微的存在。
公司依旧保持高速增长,身为股东的李胜杰老李,诸墨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除了傅思君。
他从来都不来开会,也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每季度分红的时候,公司的财务就给他的账户打款,从来没有见到他的回复。
直到诸墨订婚那天,我才又一次见到傅思君,他还是吊儿郎当的模样。
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的面容依旧俊朗,虽然嘴角处多了一些胡渣子,可仍旧难掩那肆意绽放的魅力。
他看到我时候,先是一愣,也没有和我打招呼。而是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低着头!
台上的诸墨和他的未婚妻致词时,气氛美好浪漫,终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片片粉色的玫瑰花瓣洒在他们的头顶,灯光下的他们,交换钻戒,宣告一生。
我们鼓掌,欢呼,祝福……
宴会结束的时候,我还是没法控制我自己,拿着手提包走到傅思君那一桌。我可以对全世界残忍,可是我却无法不对他温柔。
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能变成自己。
“渣男!你还没死啊?”
他抬起眼眸,久久没有开口……
我只看见他眼眶泛红,似乎在这两年里,他经历了许多。
我不舍得多问一句,就好像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将我抱在怀中,温暖着一无所有的我。
那时的我,几乎溺死在那片灰色里。
是他让我有了色彩。
那天晚上他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我和他一起躺在床上。
他背对着我,而我却紧紧地搂住他。
他不想说话,我就不问。
可笑的是,我希望他能碰我一下,在抱我一下,在对我说,他想睡我。
可他什么都没有说,他什么都没有做。
我能清晰的听见他的心跳声,也第一次觉得他是个有温度人。
我很久没有睡得那么舒服,他让我有了安全感,仿佛又一次觉得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我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红烛绸扇,良人相许。
我才不管。
我才不管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管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
天塌我扛,地陷我顶。
他就算在十八层地狱里,我也要把他拉起来……
从那一刻开始,这个男人要我死,我就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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