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锤经营大三元餐厅,那么多年下来,真是积攒了不菲的身家。
在重庆的郊区,购买了一个大宅子,居住的地方,虽然有点偏,但是宅子的空间,真的足够大。
现在的王家大院,分为内外二院,外院住的都是佣人,内院住着王家三人。
掌上明珠小女儿王苦瓜,王大锤和赵甜瓜都已经想好了,不再外嫁,准备招一个上门女婿,然后一起生活。
大儿子王止太不靠谱了,现在人在上海,是生是死?家里一概不知,根本就无法指望。
小儿子王戈的模样,就跟女孩子一样,细皮嫩肉,说话娘娘的,可好听了,但是干的事情,真是吓死人了。
这样的野蛮儿子,长时间住在家里,肯定那是不行!
怕坏人报复呀!
才刚十八岁呀!就已经杀了二十多人,这样生猛的儿子,虽然是抗日英雄,剿匪英雄,但还能常住家里吗?
。。。。。。
王家内院的一个菜窖,被王大锤扩建了,里面改成了王家的练枪之地。
以前家里的武器,都是到处乱藏,就是害怕被人发现,保养枪支,真是极为不易。
现在王家不担心了,因为王家三人,都有了合法的持枪手续。
在乱世中,王家为了低调,这才买了农村的宅院,而没有买宅子周围的耕地,就是不愿意跟外界接触。
王家现在的情况,几乎是自给自足,不再赚钱,而是花钱。
“甜瓜妈妈,这个新家真好!茄子特别喜欢!”
院子里,到处都是翠绿挂果的果树,吃的蔬菜,种的到处都是,只要买上一些,米面油盐,家里就啥也不缺了。
“是吗?妈妈也特别喜欢。”
赵甜瓜抱着穿着花裙子的王茄子,就坐在草地上,温馨的聊着。
一旁的姐姐,看着可爱撒娇的弟弟,关心地问着:“茄子,你会经常回家吗?”
姐姐王苦瓜现在可依赖王戈了,太崇拜了,年幼的弟弟,牛逼的本事,真是大的无边了。
“姐姐,几个月,总可以回家住上一段时间,我们领导对茄子可好了。”
王戈明白,不能再回家了,身为特工,如果不能忘记自己的家里,万一被凶残的日本人,找到了这里,那就真的要出大事了。
。。。。。。。
“妈的,逗人玩呀!老子一大早,就赶来集合了,现在部队都吃过中午饭了,我们还没有出发!”
王大海带着自己的精锐部队,第一个,赶到了警察局,此刻对着局长宋耀祖不满的说道。
“大海,向导都在重庆行动处,不等不行啊!”
宋耀祖本人不进山剿匪,但却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军情一处的人马,也在中午吃饭前,赶到了警察局。
。。。。。。
“出发!”
随着肖建国一声大喊,二辆卡车,就使出了行动处的大院。
郑鸿宾和陈金旺站在卡车上,但二人的穿着,都特别的另类,进口厚底高腰陆战鞋、厚裤子、厚衣服、身上还系着一件黑色的敞篷。
最稀罕的事情,如此的大热天,二个勺里吧唧的家伙,还都戴着一顶戴面纱的帽子。
这些东西,都是陈金旺跟科长肖建国请假,专门开车,去购买的进山装备,当然必须要给肖建国买上一套。
说是剿匪,其实就跟野外拉练一样,没有时间的限制,本来准备中午出发,结果硬是拖到了傍晚时分。
五科耽误的原因,就是郑鸿宾要购买进山的装备。
此时另外三支队伍,已经在重庆的郊区附近,安营扎寨了,明天一早,启程前往鬼见愁,然后再直接进山。
陈金旺看着徒弟郑鸿宾,那是一脸的苦笑,自己太热了,捂得太严实了,身上都已经湿透了。
可是这套拉风的装备,不直接穿在身上,实在是没法拿了。
后背背着野外宿营的行李,进山以后,自己还要背上吃的干粮,还有武器弹药,负重非常多。
郑鸿宾只是看了一眼苦逼的陈金旺,就不再理会,心里想着:“等进了山,你就知道这身装备的好处。”
。。。。。。
重庆郊外,夜晚降临,一块平坦的空地,几堆篝火,聚集着200多人,此刻正在埋锅做饭,场面热闹的无法形容,到处都是欢歌笑语,就跟喜庆的篝火晚会一样。
大锅炖肉,还配有定量的烈酒,兴奋的士兵,三五一群,坐在一起,开心的大吼大叫,几乎没有了部队的组织纪律。
“卧槽,好痒!老子都擦了花露水,咋还有虫子?顺着裤管往身上爬呀!”
一个警察,站起来,把身上的虫子,直接狠狠地打死,不敢再在地上坐了。
“呵呵,大惊小怪,是不是你的花露水,是国产的呀?”
“你咋知道的?进口的花露水,太贵了,谁舍得买呀?”
陈金旺一点不热地,躺在地上,听着远处的警察聊天,心里得意地骂着:“傻逼!穿那么短的勺子裤,就算是有绳子,也没有办法,扎住裤管呀!”
“老陈,你大爷的,不义气呀!怎么不给老子,也弄上一套,这样牛逼的行头?”
特工老兵副队长宋大嘴,看着美滋滋的陈金旺,走过来就不满的说道。
“老宋,你明天进山前,去前面的人家,搜搜,也许可以弄齐,这套山里必备的行头。”
陈金旺得意地一笑,只是提醒着说道。
“嗯嗯,必须准备,老陈,你咋知道的这身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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