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侦查、补充侦查、延期侦查之后,土城市法院认为若以“贪污罪”起诉石光磊并没有胜诉的把握,于是又同市检察院一起向北疆省高级检察院请示。高级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在听取汇报和查阅了卷宗后,明确指出石光磊在本案中并不构成任何犯罪。
但是,鉴于此案是省政法委书记广洪涛批示督办的,土城市检察院还是硬着头皮向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之后,由于石光磊在本案中根本就不能构成任何犯罪,致使主审法官迟迟未下判决、一再拖延。
一方面要面对法律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又要面对省政法委书记广洪涛的批示,主审法官左右为难,只能请示北疆省高级人民法院。迫于压力,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是进退两难,只能请示最高院。
经过最高院审委会认真讨论、仔细分析、慎重研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两个月前给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明确批复,认为石光磊在此案中并不构成任何犯罪,应予无罪释放。
但是,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许力宏不但没有停止其行政干扰司法的违法行为,更是变本加厉,继续玩弄权术。他一面亲自到省委进行活动,请求省委向最高人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更改批复意见;另一面又指派市纪委对石光磊的家属进行恐吓,不准上告、不准上访,更不准申请国家赔偿。
在得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以后,石光磊的家人和律师多次到土城市法院询问,已经开庭快半年了,为何还不下判决书?最初得到的回答是“领导没有发话,我们判决难下”,后来又改称是要进一步进行补充侦查。
石益坚在申诉材料中写道:“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这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明确指出的。在我们国家,究竟是市长大还是法律大?
市长许力宏作为执政一方的百姓父母官,不但不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有所作为,反而知法犯法、以权代法、仗势欺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玩忽职守、恶霸一方,对国家法律法规熟视无睹,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于不顾,强行干预司法公平公正,这是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力。
更让人感到可笑的是,就在最高院作出批示之后,土城市人民法院依然强行判处了石光磊10年有期徒刑。然而判决书上赫然出现了开庭之后,由土城市检察院再次进行补充侦查的内容和证据,而这些内容和证据并没有经过二次开庭获得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认可,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程序,其强行判决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申诉材料最后写道:“我在保卫祖国的蓝天,谁来保卫我的父亲?父亲受迫害一事始于两年前,但是家人为了让我安心在部队服役,一直对我隐瞒此事。直到我从伊朗前线归来立功受奖后,想和父亲报告这个好消息时家人才如实告知。得知这一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于是我恳求部队的帮助。”
“随后我所在部队的政治部先后给土城市军分区、土城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和土城市委书记水至诚个人发函,要求保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都无济于事,发出去的公函也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后来部队领导特批我回家处理此事,我先后多次到看守所要求探望父亲,均被当局以‘领导没有指示,我们不敢让你们会见’、‘领导有批示,不准会见’、‘此事不归我管’等各种理由拒绝。”
“说句心里话,作为一名空军军官,我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也有保护亲人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责任。眼睁睁看着父亲受到如此惨无人道地打击报复,我身心俱疲。看着用不实之词堆砌而成的判决书,我内心无比的沉痛、悲恸和愤怒。”
“受党和祖国教育多年,我深深地知道作为一名军人,一名空军军官,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举止,但是迫于无奈,我才写下了这份交织着爱与恨、血与泪的控诉书,祈盼中央领导能够看到我的这份申诉材料,还我年迈父亲一个公道,还家乡社会一片和谐,还国家法律一个尊严!同时,也恳请相关部门敦促土城市委市政府立即停止以权压人、干预司法公正的违法行为,并要求中央对许力宏等人进行严肃处理!”
申诉材料的后面,还附着西北军区政治部的调查材料,证明石益坚少校所反映的问题属实,看到这里穆国兴也被震惊了,一个市长不为民众做事也就罢了,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利用职权干涉司法,残酷迫害揭发他们的群众,这是一种性质极为恶劣的行为。
穆国兴也完全相信,在一些地方的基层,由于缺乏党和人民对政府官员的有效监督,一些官员为所欲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根本就不把老百姓的死活放在眼里。虽然这些年来中央下大力气进行反腐,但由于没有从体制上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权力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督,北疆省出现的这个问题虽然是偶然的,但其影响却是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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